摘自《江西日報》
本報訊記者何寶慶報道:對資源的科學合理利用,將把贛中巖鹽富礦變成強省富民的“金餑餑”。近日,省發改委出臺《江西省鹽產業發展指導意見》,到2020年,我省鹽產業銷售收入將飆升至300億元。
我省巖鹽資源豐富,保有儲量為115.5億噸,居全國第6位,主要分布在贛中清江盆地的樟樹市、新干縣和會昌盆地的會昌縣。以我省現有采礦回采率水平21.6%計,儲量達20.6億噸;按年產200萬噸氯化鈉計,可采1000年。對我省開發利用巖鹽資源尤其有利的是,我省發展鹽產業下游精細化工產品的輔助資源十分豐富。
根據《指導意見》,我省將以清江盆地的樟樹市和新干縣為發展重點,會昌盆地的會昌縣為補充,“延伸產業鏈,加強礦產資源管理,限制原料性產品出口或輸出,大力發展科技含量高、附加值高、市場需求大的鹽產業精細化工產品”,力爭到2010年全省鹽產業實現銷售收入超100億元,2020年達300億元。
為確保我省的鹽資源能就地轉化為高附加值的鹽化工產品,《指導意見》對我省原鹽就地消化率提出要求:“十一五”期末,我省原鹽就地消化率不應低于60%,2020年不低于90%。